为确保安保值班人员能有效处置各类突发情况,避免不规范处置的程序、行为,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保卫处安保人员常见警情处置预案》。
1、校园火情:接到火灾报警,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同时逐级上报学院值班干部(如值班干部联系不上,上报值班中层)或拨打119。要在第一时间划定警戒区,疏散围观人员,搬离易燃易爆物品,采取措施控制火势蔓延、维护现场秩序。
2、盗窃案:安排保护现场,视案情确定是否报当地派出所,同时做好报案人基本信息(姓名、单位、住址及联系方式、简要案情、被盗财物价值等)的了解和记录,配合公安机关现场勘查以及侦破线索的查找,及时通知被盗人所属单位做好安抚善后工作。
3、打架斗殴:立即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救助伤者、将当事人双方带离现场。若斗殴双方均是本校学生立即通知学院值班干部和相关系部人员到场。若有一方是校外人员立即报当地派出所处理;人数较多的斗殴,应及时上报学院值班干部和相关系部人员到场和保卫处,疏散围观人员,迅速向公安机关报警,防止事态扩大;对斗殴后果不严重,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的,可对双方进行调解,做好调解双方的文书备案。
4、校园自杀:自杀人已死亡的或自杀未遂伤势严重的,均须立即拨打120送医院抢救。同时了解有关情况,要保护好现场,划定警戒区,及时立即通知学院值班干部和向保卫处领导请示报告。是本校学生立即通知学院值班干部和其所在系部辅导员或领导到场;是校内人员的,应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单位领导。遇准备跳楼自杀的,要进行劝阻和开导,同时先向保卫处和学院相关领导报告,并及时拨打119、110,划定警戒区,配合119、110采取必要行动阻止自杀行为。
5、民事纠纷:因琐事引起的各种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感情纠纷等),由校园110及时控制现场,通知双方所属单位到场进行调解,若事态升级移交派出所处理。
6、校园抢劫: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若有人员受伤的立即送医院救治。同时拨打110报案,全力追缉犯罪嫌疑人,并立即通知学院值班干部和向保卫处领导请示报告。
7、车辆堵塞校门:劝说肇事人将车驶离现场,恢复校门正常交通秩序,了解事情起因及肇事人基本情况,并拍照取证。若车辆停在门口,驾车肇事人离开的,及时通过114联系肇事人,尽快恢复校门畅通。若肇事人人数较多,拒绝离开的,及时向保卫处领导请示报告,再向公安机关报警。
8、寻衅滋事:如校外人员在校门口向我处门卫人员寻衅滋事,立即通知学院值班干部迅速赶到现场,控制事态,,通过派出所依法妥善处理。
9、精神病人校园闹事:立即对精神病人的行为予以监控,迅速带离校园,及时查清其姓名、家庭住址等,通知交由监护人看管;无法说清家庭住址的,并及时向110报警,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10、醉酒和酒后滋事者:对醉酒严重者及时拨打120施救并立即通知学院值班干部,由值班干部通知所属单位。对酒后滋事者加以控制,未造成后果,能说清姓名、班级、家庭住址、单位的,交由其单位或家属看管约束,造成后果的移交学生处或派出所处理。
11、交通事故:发生在校内的交通事故,无人员受伤,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的,可调解处理。有人员受伤或当事人双方不愿调解的,应拨打122报警,并保护现场。
12、食物中毒: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通知学院值班干部,及时联系后勤处进行处置,或拔打120,协助抢救中毒人员,同时报告带班领导。
13、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罢餐、罢课、非法集会、游行、静坐等事件时,应及时了解事件起因,做好现场拍照取证,及时通知所在的系部或单位领导,同时向保卫处领导请示报告,视情况向公安机关报警。
14、抓获的嫌疑人:对在校园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制止群众对其殴打,要及时认真检查其随身物品,暂扣刀具和赃物,并了解嫌疑人的详细情况(两人以上有监控),做好记录和拍照,属治安、刑事案件的及时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15、带有政治倾向的标语传单:对张贴物及时拍照并撕毁,并全校范围进行清查,上报值班领导。
16、校园非法传教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制止,控制相关非法传教人员,对非法传教的宣传品予以没收,并及时上报值班干部,同时向保卫处领导请示报告后,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17、发生在校外的案件:本校师生员工及家属向我处报警在校外发生的各类案件时,并及时上报值班领导,同时向保卫处领导请示报告,并应按属地原则协助联系案发地公安机关处置。
18、损坏公物: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并控制相关人员(或车辆),通知学校相关部门到现场估价,要求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或恢复原貌。
19、群众求助:遇群众有困难求助报警时,可视具体情况请119、120、后勤水电部门等协助处置,并做好记录。
保卫处安保人员视不同情况按本预案妥善处置,必要时向上级报告,并详细做好案情和处置记录。